(一)业务范围
1、我局直接管理的缴费单位参保人发生个人登记信息变动时,个人登记信息变更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明类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联系地址等(人员类别,出生年月,入职时间等项目发生变更的须到省社保局办理)。
2、申请修改省财政统发人员信息请在“□”内打勾,在我局修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后,缴费单位必须到省人社厅作相应修改。
3、我局只负责对在职和停保状态的个人信息进行变更,其他如退休、转出等状态人员请直接到省社保局申请变更。
(二)业务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
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通知》(粤府【2001】1号)
(三)办理条件
参加省直社保费的缴费个人发生姓名、性别、身份证明类别、身份证件号码、户籍类型、联系地址等几项改变的,广州的确直接申请我局修改,其它地区请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联系修改。其它项目需要到省社保局申请修改。
(四)办理流程
我局直接管理的缴费单位参保人提交合格资料后,办税服务厅人员审核后,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场办结,不符合的告知缴费人不予办理的理由。
(五)提交资料
所有纸质资料如一份有多页的,单位提供的需首末两页盖章,并加盖骑缝章;个人提供的需每页签名确认。
1、修改身份证号:
a.单位证明(见证明模板,一式一份)
b.<<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c.身份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d.户口薄的户主页与个人主页(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e. “养老保险对帐单”或“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f.如旧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可提供早期劳动局发放的《劳动手册》或社保局发放的《养老保险手册》作为佐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2、修改姓名(身份证号一致,姓名不一致):
a.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b. 身份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c. 户口薄的户主页与个人主页(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d. “养老保险对帐单”或“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3、因与他人重号、编码规则出错、户籍迁移等原因,公安局要求修改的:
a.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盖有户口专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b.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 (一式两份)
c. 身份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d. “养老保险对帐单”或“广东省直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 (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e. 户口薄的户主页与个人主页(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号变更为港澳台身份证或国外护照的:
a.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b.港澳户籍的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护照(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c.公安机关的户籍注销证明(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d.单位证明(证明其原来的工作及参保关系,一式一份)
e.如旧单位已经不存在的,可提供早期劳动局发放的《劳动手册》或社保局发放的《养老保险手册》作为佐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一代身份证正常升位为二代证
a.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b. 身份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6、修改性别、户籍类型、身份证明类别
a. <<个人登记信息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b. 身份证(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c.户口薄的户主页与个人主页(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式一份)
注:1.若身份证尚在办理当中,无法提供的,需提供公安局派发的身份证办理回执或临时身份证。
2.修改用工形式、人员类别、出生日期的,请到省社保局办理。
3.已达退休年龄并已申办退休的人员需修改个人信息的,请到省社保局办理。
4.如发生一个统筹区有多个社保号共存的,需要到省(或广州)社保局与广州地税根据实际合并后才能办理。
5. 3人以上必须提供电子版。
(六)受理地点:十楼办税服务厅
(七)办结时限:当天办结。(需要后台处理数据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八)咨询电话:12366-2, 38832000
(九)查询网址:http://www.jszshg.com/
(注册365bet要什么条件《省直社保费门前业务指引》2017年10月版,此前版本如与此版本内容不符,以此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