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省电力行业的税源管理,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漏征少征,直属分局(大企业管理局)近期开展了广东电网专项风险应对工作,重点核查资产损失、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及清退职工持股的个人所得税风险事项,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8,229万元,涉及税款9,600万元。
一、省级统筹、省市联动
本次电力行业专项风险应对,直属分局(大企业管理局)以科室为单位组建了5个工作团队,完善管理事项分级、工作资源共享、全省协调联动的立体式工作机制,与各地市大企业管理部门纵向联动,做到职责定位清晰、工作衔接有序,形成有效的系统联动和工作合力,全覆盖无遗漏地完成了广东电网及其下属单位的专项风险应对工作。
二、税企合作、风险共防
广东电网近三年缴纳企业所得税达76亿元,子分公司遍布全省,具有良好的税收遵从意愿和遵从能力。为妥善高效完成风险应对任务,赢得企业的支持配合,直属分局(大企业管理局)在事前、事中、事后分别开展了高层走访座谈,方佳雄局长亲自带队,在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相关情况和涉税诉求的同时,对有关涉税风险事项做了提示和讲解,为税企共防风险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需求导向、提升服务
结合电力企业体制改革及电网的升级改造的个性化纳税服务需求,直属分局(大企业管理局)将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融入大企业个性化服务中,提升服务与管理层级,协助企业继续规范内控管理,提供高端、定制和专属的个性化纳税服务,助力广东民生企业发展。